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2002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年度核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2002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年度核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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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2002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年度核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单位2002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均为8%。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10%。高于规定比例8%的单位缴存部分不得列入成本或使用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