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权人代位权的理解
对债权人代位权的理解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形式,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制止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权利,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措施。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债权人代位权做了规定。笔者通过对实践中存在的关于代位权行使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期达到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对正确解决代位权纠...
对债权人代位权的理解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形式,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制止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权利,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措施。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债权人代位权做了规定。笔者通过对实践中存在的关于代位权行使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期达到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对正确解决代位权纠...
关于某装饰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1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松原市江山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徐庆、委托代理人王志兴,被告吉林省烟草公司松原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滕振明,第三人吉林省浩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子健、董亚红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依法审理终...
关于任某代位权纠纷 原审原告任广涛与原审被告秦洪斌、张良坤、袁志州、吴新立、李聚、李武军、杨现营、李秋军、原审第三人汝州市顺成化工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汝州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9日作出汝民初字第222—1号民事裁定,驳回了张良坤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张良坤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称其住所地在新密市,请求撤销原裁定,并将本案移送至...
关于某银行支行代位权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汇金支行因与被告张家港市涤纶长丝厂、第三人哈尔滨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发生代位权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涤纶厂因从日本购买设备,于1997年7月通过第三人工艺品公司在我行申请向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开出信用证,我行为其购买设备垫付2642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111...
关于伦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伦德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民初字第107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钱丽红担任审判长,法官孙之斌、常亮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伦德强在一审中起诉称:2006年7月,...
关于第三人乔某代位权纠纷 原审第三人乔某德,男,生于1962年12月9日。 上诉人乔留义与被上诉人席三军、原审第三人乔某德代位权纠纷一案,禹州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13日立案受理。乔留义于2006年2月20日向原审法院提出代位诉讼异议申请,原审法院于2006年2月28日作出禹民二初字第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乔留义对本案管辖...
代位权诉讼实务问题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内容首次在我国大陆确立了代位权诉讼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因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利益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使该债权的利益直接归于债权人。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为债权人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保障债权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有...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规定 《合同法》第73条规定,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