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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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水汽热合同】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途径 一)中止供用电合同履行,要求提供适当担保。 实践中,具有先履行义务的供电企业符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时,可结合电力经营的实际,适当考虑客户利益,对用电方每月分2至3次抄表结算,要求客户在每次用电前为15天或10天的电费提供担保。担保可采取预交15天或10天电费的形式,相当于预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