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九条的释义

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九条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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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九条的释义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管费支付期限的规定。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例如仓储合同中可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