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生前立遗嘱 死后子女仍为遗产上法庭

老太生前立遗嘱 死后子女仍为遗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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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的杨老太去世,而其在去世前经公证处公证立有遗嘱一份,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给其三名子女进行了分配。没想到,杨老太去世不久,老人的大儿子周甲及小儿子周乙就将同胞妹妹周丙告上法庭,要求周丙立即按照遗嘱支付周甲、周乙两人继承款共计10万元。 据了解,杨老太生前于2013年1月25日经公证处公证立遗嘱一份,该遗嘱主要内容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