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6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第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6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3.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4.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5.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6.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6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3.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4.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5.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6.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