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法院:姜敏与长岭县民政局、第三人姚飞离婚行政登记纠纷一案
原告姜敏,男,1985年9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法定代理人鞠秀杰,女,196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 法定代理人姜友,男,1940年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系原告祖父。 长岭县民政局。 于长生,局长。 人丛宪章,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隋吉鹏,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 姚飞,女,1984年...
原告姜敏,男,1985年9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法定代理人鞠秀杰,女,196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 法定代理人姜友,男,1940年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系原告祖父。 长岭县民政局。 于长生,局长。 人丛宪章,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隋吉鹏,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 姚飞,女,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