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关于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通告

汕头市关于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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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汕头经济特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特区城市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顺利进行,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府28号文《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严格特区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准进行房屋拆迁。凡在特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城市建设或旧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