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金珠等与张顺芬房屋典当回赎纠纷一案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金珠等与张顺芬房屋典当回赎纠纷一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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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989-10-17【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黄金珠、李晓武与张顺芬房屋典当回赎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所述案情,经研究认为:张顺芬与李家订立的房屋典当契约中约定该房屋如倒塌,修理费暂由李家垫付。1954年房屋受洪水破坏倒塌时,张顺芬不在当地,李家利用旧房料在原地重新修建,系李家履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