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漳州市新建住宅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漳州市新建住宅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68℃ 0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建委、公安局制订的《漳州市新建住宅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现予批转,请贯彻执行。 附:《漳州市新建住宅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漳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漳州市新建住宅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民住宅的安全防范,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建设486号《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