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房地局、区国资办《关于企业改制中租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管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房地局、区国资办《关于企业改制中租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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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区房地局、区国资办《关于企业改制中租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管理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企业改制中租赁公有非居住房的管理意见 为妥善解决在改制过程中涉及企业租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