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

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

86℃ 0

一本例示依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订定之。二本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之各款著作,其内容例示如下:语文著作:包括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学术论述、演讲及其他之语文著作。音乐著作:包括曲谱、歌词及其他之音乐著作。戏剧、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剧、歌剧、话剧及其他之戏剧、舞蹈著作。美术著作:包括绘画、版画、漫画、连环画、素描、法书、字型绘画、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