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治理整顿公私房屋租赁市场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委、办、局,驻桂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管委员会、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关于治理整顿公私房屋租赁市场若干政策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治理整顿公、私房屋租赁市场若干政策规定 为治理整顿我市城镇公、私出租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强化城市综合治理,根据市政65号文以及有关政...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委、办、局,驻桂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管委员会、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关于治理整顿公私房屋租赁市场若干政策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治理整顿公、私房屋租赁市场若干政策规定 为治理整顿我市城镇公、私出租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强化城市综合治理,根据市政65号文以及有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