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第14号——烟台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第14号——烟台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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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02-2-22 执行日期:2002-2-2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烟台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的申请,烟台葡萄酒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烟台市所辖行政区域。有关单位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