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保护工业产权紧急法令》

罗马尼亚《保护工业产权紧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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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罗马尼亚通过《保护工业产权紧急法令》,就工业产权案件中的证据保全措施、知情权、临时保护措施、禁止令以及赔偿措施和法律费用等做出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法令》第一章涉及证据保全问题,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持有案件的证明材料,法院可应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命令持有方将材料上交,特别是可以要求造假者提供其从假冒活动中获得利润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