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提出的《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 为加快本市山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保护山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发挥山区生态功能作用,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提出的《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 为加快本市山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保护山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发挥山区生态功能作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