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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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 国家版权局 发布日期1993年8月1日实施日期1993年8月1日 第一条各报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付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除外。 第二条报刊转载、摘编作品,采取元/千字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