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第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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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国保障部 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中央编办 全国总工会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2]第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监察厅(局)、建设厅(建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