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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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实行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革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劳动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企业在国家劳动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