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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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和局、财政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规定》(200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