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七条的释义
【保管合同】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七条的释义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率息归还寄存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管人返还保管物及其孳息的规定。 保管期间届满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或者应寄存人的要求随时返还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是保管人还应当将保管物的孳息一并返还寄存人。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包括天然...
【保管合同】对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七条的释义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率息归还寄存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管人返还保管物及其孳息的规定。 保管期间届满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或者应寄存人的要求随时返还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是保管人还应当将保管物的孳息一并返还寄存人。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包括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