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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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市政委[2005]167号 主城各区市政委、房管局、国土房管分局、物业管理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率,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物业管理企业代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主城各区环卫主管部门、房管局、国土房管分局应采用各种宣传城市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