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法草案在重整程序设计上的若干争议问题之我见
一、重整计划的提出主体问题:所谓“占有中的债务人”?? 重整计划提出的主体问题,对重整计划的质量和顺利通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各国立法规定的情况看,提出重整计划的主体一般不局限为单一主体,而通常有多个主体可以提出。但是,虽然多个主体有权提出重整方案,然而他们的先后顺序是不尽一致的。这样就形成了重整方案提出...
一、重整计划的提出主体问题:所谓“占有中的债务人”?? 重整计划提出的主体问题,对重整计划的质量和顺利通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各国立法规定的情况看,提出重整计划的主体一般不局限为单一主体,而通常有多个主体可以提出。但是,虽然多个主体有权提出重整方案,然而他们的先后顺序是不尽一致的。这样就形成了重整方案提出...
引言:公司是现代经济制度的产物,是平衡社会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动力与风险的制度设计。经济制度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础之上。任何行为都需要不断的被激励,让人感受到其努力能带来自身福利的变化,因此对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规则的设立以激励性规则为主。公司的清算价值则既要保障设立该制度的积极作用,又要克制制度被滥用对社会秩序和第三人利益的不当侵害,只有在此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