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5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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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局 长 田力普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截至2010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