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以上官员须报房产及投资

副处以上官员须报房产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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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包括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及从业情况等 【申报程序】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可查阅申报资料 对比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此次新规定,在申报内容上首次提及干部应申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