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装配自行车作零件出售问题的复函 [失效]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 发布日期:1987-12-8 执行日期:1987-12-8失效日期:2004-06-30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用混杂自行车商标、零件配成整车出售开具零件发票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收悉。我局同意你们所提的几点处理意见。近来,有些自行车零件商店和五交化商店,用各种商标的自行车正品、副品或者残次零部件混合装配成自...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 发布日期:1987-12-8 执行日期:1987-12-8失效日期:2004-06-30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用混杂自行车商标、零件配成整车出售开具零件发票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收悉。我局同意你们所提的几点处理意见。近来,有些自行车零件商店和五交化商店,用各种商标的自行车正品、副品或者残次零部件混合装配成自...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12月7日来函收悉。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得擅自制造或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在旧自行车翻新过程中,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印制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8月7日凌晨消息 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著名科技博客Business Insider作者杰·耶罗周五撰文称,苹果刚刚提交了一项技术专利申请,这项技术的内容是将iPad或iPhone与一辆智能自行车结合在一起。 耶罗将这种技术称为“iBike”,它类似于耐克加iPad的训练追踪系统。耶罗表示,许多公司都在生产追踪自行车运动数据的微型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