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重塑:试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历经12年的酝酿,最终于2006年8月27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破产法引入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设专章进行规定,取代了以往的破产清算组,这成为了新法的一大亮点。设计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由熟悉破产业务的专业人员来接管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历经12年的酝酿,最终于2006年8月27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破产法引入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设专章进行规定,取代了以往的破产清算组,这成为了新法的一大亮点。设计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由熟悉破产业务的专业人员来接管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