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为了有效实施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并理顺著作权人、数字化制品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数字化制品,是指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的有形载体,包括激光唱盘、激光视盘、数码激光视盘、高密度光盘、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
为了有效实施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并理顺著作权人、数字化制品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数字化制品,是指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的有形载体,包括激光唱盘、激光视盘、数码激光视盘、高密度光盘、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
正文:关于报送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建城容函[2009]1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0月15日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市容和园林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