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成立林业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决定成立林业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 复审委员会由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部门、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植物育种专家、栽培专家、法律专家和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复审委员会下设林木组、经济林组、观赏植物组和竹藤组4个专业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为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决定成立林业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 复审委员会由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部门、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植物育种专家、栽培专家、法律专家和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复审委员会下设林木组、经济林组、观赏植物组和竹藤组4个专业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为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为调动植物新品种育种人的积极性,鼓励农业、林业的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林业生产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在受理、审查和授予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时,向申请人分别收取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每个品种由18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内蒙古、龙江、吉林、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为了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我局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首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自1999年4月23日起,我局正式受理品种权申请。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内蒙、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赋予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的职责,做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工作,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国家林业局成立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