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管合同第三百六十九条的释义

对保管合同第三百六十九条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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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对保管合同第三百六十九条的释义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管人对保管物尽妥善保管义务的规定。 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即保管合同只是转移物的占有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