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体委关于保护1994北京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志的通知 [失效]
失效日期:1998-12-0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为了切实加强对1994北京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志的保护,保证会徽及吉祥物标志的严肃性,特通知如下:一、“远南”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志所有权属“远南”运动会组委会。二、除新闻宣传外,凡需使用“远南”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
失效日期:1998-12-0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为了切实加强对1994北京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志的保护,保证会徽及吉祥物标志的严肃性,特通知如下:一、“远南”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志所有权属“远南”运动会组委会。二、除新闻宣传外,凡需使用“远南”运动会会徽及吉祥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