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经理所持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问题

公司董事、经理所持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问题

137℃ 0

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质押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法律限制发起人股份转让是由 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质押问题《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