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写下的欠条不具有证据效力

逼迫写下的欠条不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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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写下的欠条不具有证据效力 为追讨被积欠多年的建房工资款,福建连江县一村民纠集多人将债务人拘禁、殴打并逼迫其写下欠条。该村民凭借欠条将债务人告上法院,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欠条是通过非法拘禁取得,不具有证据效力。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村民郑某,1996年间受雇为邻村村民陈某建房时被拖欠工资款。多次追讨无果后,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