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证券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
【证券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
【证券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基金份...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破产管理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破产管理人对基本义务的违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而承担这种责任的主要方式是民事赔偿。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以善良管理人来界定破产管理人的基本义务,所以,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对基本义务的违...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
所谓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清理、管理、估价、处分和分配的专门机关。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至关重要,因为其直接掌管破产财产,关系到破产目的的最终实现。可以说,破产管理人是公共鱼塘的守护神,债权人最终能否得到公平的清偿,破...
依中国破产法,只有法院享有指定管理人的权限,法院应当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13条)。为防止程序的迟延,债权人未被赋予选任管理人的权限,但是债权人享有申请更换管理人的权限。 法院指定管理人时,原则上采用名册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1条)。即,管理人一般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从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本...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的关键角色。由于管理人的特殊地位及其在破产程序中所起到的作用,各国破产法都赋予了管理人以充分的职责与权利。我国新破产法第25条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资料。 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债务人失去对其管理与处分...
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 对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
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是在破产法中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犯罪,如日本破产法、韩国破产法。日本新《破产法》第267条破产管财人特别渎职罪规定:破产管财人、保全管理人(包括其代理人)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或者以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进行渎职行为而损害债...
【摘要】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破产法是不完整的半部破产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仅对实现主体间平等保护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且对满足社会发展 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新《破产法》增加破产管理人制度是该领域的... 【摘要】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破产法是不完整的“半部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