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建设项目需拆迁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有关规定的通知[失效]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建设项目需拆迁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有关规定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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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 为保证国家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经请示市政府法制办并报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现就国家建设项目用地需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农民户转为居民户的,其自住房屋的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及补助标准,均按《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及市政府京政发〔199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