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礼貌就撤销房产赠与
中山网讯父母离婚,协议将住房归妻子所有,父亲的部分则馈赠给12岁的儿子,住房由母子二人居住。但事后父亲以自己生活困难及儿子对自己不礼貌为由,要求撤销赠与行为。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确定该赠与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父亲肖峰与母亲刘倩英于2001年至2003年间在自己的宅基地共同建造了一幢楼房,该房地产至今没有...
中山网讯父母离婚,协议将住房归妻子所有,父亲的部分则馈赠给12岁的儿子,住房由母子二人居住。但事后父亲以自己生活困难及儿子对自己不礼貌为由,要求撤销赠与行为。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确定该赠与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父亲肖峰与母亲刘倩英于2001年至2003年间在自己的宅基地共同建造了一幢楼房,该房地产至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