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关于执行《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失效]
发文单位:中国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2-10-10 执行日期:1992-10-10失效日期:2001-11-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各代办处,各专利代理机构:现对我局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出的《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
发文单位:中国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2-10-10 执行日期:1992-10-10失效日期:2001-11-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各代办处,各专利代理机构:现对我局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出的《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
中国专利局在进行专利审批的过程中,经常作出不受理、视为撤回、驳回等决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局作出的不服或产生争议的,可以就属于专利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专利局主要受理下面几类复议申请:(1)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不予受理其专利申请不服的;(2)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3) 专利申请人对专...
【专利申请受理】专利局不予受理情况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
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号:专利局公告第11号 发布日期:1986-2-5 执行日期:1986-2-5失效日期:2001-11-28现将《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公布如下,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一、权利要求附加费1.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申请人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或者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文号:国专发法字〔1992〕第197号 发布日期:1992-9-8 执行日期:1992-9-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试点城市专利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各专利代理机构,各代办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经一九九二年九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
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号:专利局公告第18号 发布日期:1987-10-28 执行日期:1987-10-28自1987年11月1日开始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新任局长高卢麟签发的“专利证书”及“优先权证明”。特此公告专利局...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文号:国专发法字[1989]第98号 发布日期:1989-4-19 执行日期:1989-4-19各专利管理机关、代办处、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问题,我局已于1987年12月18日发出《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为了保证我局与台胞申请人的正常通讯联系,现就台胞申请专利过程...
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号:专利局公告第6号 发布日期:1985-3-1 执行日期:1985-3-1根据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现将中国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的地址、电话、信箱及专利收费帐号等公布如下:地址:北京市学院路西路黄亭子邮政信箱:北京市第8020信箱电报挂号:北京07...
【专利申请受理】专利局应予受理专利申请条件 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予受理。 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别;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文号:国专发法字[1987]第49号 发布日期:1987-3-19 执行日期:1987-3-19失效日期:1990-7各专利管理机关:为了贯彻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和中国专利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培训企业专利工作干部,经研究决定:由中国专利局上海专利干部进修学院分期举办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