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房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补偿
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货币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1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15%。拆迁人还应当对房屋承租人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补偿金额为本办法...
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货币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1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15%。拆迁人还应当对房屋承租人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补偿金额为本办法...
济南市新国八条内容全文文件号: 济政发〔2011〕3号发布日期: 2011-01-21生效日期: 2011-01-21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双清”期间住宅类违法建筑房产证遗留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05〕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妥善解决“双清”工作中查处的住宅类建筑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纳入“双清”范围的住宅类违法建筑。二、职责分工市“双清”办:负责初审、档案管理及审查、登记发证和发证后处理的具体转办、协调工作;负责督...
发布部门: 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发[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市属劣势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规范企业破产和职工安置工作,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协调、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如下意见:一、企业破产清算组应在为职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后,将破...
发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10]9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拆迁纠纷,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建设拆迁中,因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发生的纠纷,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依照本规定进行裁决。 第三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裁决拆迁纠纷,应当坚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