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租赁合同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将起重机租给甲方。为明确有关事项,签订如下租赁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起重机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状况:
履带式起重机台,额度起重量吨,型号,带副钩。
租赁期限:
2010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暂定月,甲
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再协商。
租赁机械使用地点及用途
1、使用地点:
2、用途:
四、租赁和租金结算:
1、租金:月租费大写整。进场费大写,履带吊进场后付
清;价格不含税金。
2、租金计算方式:吊车进场拼装完毕,具备吊装能力开始,开工时间由甲方,开工单,计算租金:工作满一个
月,日内结清租赁费用。超过日,甲方每天月租金的5%的延迟金付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该按协议支付租金,无任何理由延期支付租金。
2、车辆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有甲方负责。甲方配备有经验的起重工,并提供锁具,应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
指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或人身伤害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得将机械转租变卖或抵押,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履带吊的燃油及吊车司机食宿,吊车进退场时免费派人员及吊车配合乙方拆装吊车。
5、甲方提供乙方可安全的施工场地,因路面桥面塌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起重机必须是合法及技术情况良好的机械,乙方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各种安全操作合格
证。
2、配备两名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租赁的起重机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甲方应提供方便。
4、在甲方未按协议支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停机并终止协议。
5、在租赁期限内,起重机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每月维修时间为二天,如超出二
天以上所发生的维修时间在月租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作要求,在起重机出现问题是,乙方应及时维修。
7、如因车辆本身事故或乙方操作人员责任造车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
乙方承担。
六、合同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异议,双方均可向各自所
在地方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租赁期满,租金付清,协议自动失
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