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是表示承诺的重要法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是表示承诺的重要法律文件
评标定标的法定时限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2号令地四十条的规定,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该法规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评标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天完成。不是规定评标定标30天,是在招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30天前结束,如果时间不够,需要办理手续。换句话说,评标定标的时间可以有灵活性,在这个阶段,在征得投标人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也可以要求修改延长投标的有效期。二是一旦发出中标通知书,必须在30天内签订合同,在所有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规定可以变通的规定。所以定标一定要慎重,万一有问题在定标阶段解决。
中标通知书是表示承诺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招标代理中,决定和发放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经过法定程序由评标委员会优选的智力服务的结晶,是招标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表示双方买卖合同的成立。大家知道,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表示招标人地邀约邀请,投标文件表示投标人的要约,中标通知书表示招标人的承诺。显然,这份法律文件必须由招标人书面签署,在招标代理实践中,招标代理机构也在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只是表示该招标活动的代理单位,当然,根据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代发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表示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还必须经过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磋商谈判签订正式合同后,这份合同才正式生效。注意: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这段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要密切关注,如双方有违约行为应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办理文件归档、备案等手续该项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