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林匹克数学》一书使用“奥林匹克”字
正文:</script>关于《奥林匹克数学》一书使用“奥林匹克”字样的函商标函50号 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你署2003年9月3日《关于请明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调整范围的函》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为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均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国际数学奥林匹克、国际物理奥林匹克 和国际化学奥林匹克 是世界上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中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该名称经过长期使用,与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奥林匹克标志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在书籍上把“奥林匹克”或“OLYMPIC”等字样与“数学”、“物理”、“化学”连用,不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〇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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