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十七号)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3-3-6

执行日期:1993-3-6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4993489,4993490

帐真:4993491,4993498

帐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

1993年3月6日

国家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