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刑罚 论文摘要: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内容要有一个深入地了解,具体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完善我国当前的少年司法制度,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 一、未成年人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刑罚
论文摘要: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内容要有一个深入地了解,具体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完善我国当前的少年司法制度,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犯罪,从广义上讲,不仅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还包括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现代少年司法起源于普通法。在普通法中,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指法律仅仅禁止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成年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问题,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同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应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年龄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决定因素。只有当自然人达到一定年龄, 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时, 才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普通法都认为7岁以下的儿童是不具备犯罪能力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根据香港的《少年犯条例》,10岁以下儿童不能犯罪。已满10岁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被推定为不能犯罪,但是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未成年人是在明知其行为违法的情况下犯罪的,此推定就被推翻了。已满14岁的人必须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可以被指控及判处任何罪刑。
我国现行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 实施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己经具有了对严重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因此,对刑法所明文列举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年龄阶段的人,已接受了较多的教育,身心发育比较成熟,对何为犯罪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也能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故应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笔者不赞成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打击和预防犯罪。首先,这种观点和刑罚轻缓化、非刑罚化的国际趋势格格不入,刑罚是最严厉的处罚,而预防和控制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预防犯罪,实际上是国家和社会在推卸责任;其次,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预防犯罪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更多的未成年人将被监禁在监狱中,这将无法避免罪犯的交叉传染,不利于其改造;再次,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受未成年人的发育状况、地理气候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目前,我们应当考虑到东西部的经济、教育各方面差异造成儿童生理和心理状况成熟程度的不同,西部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与东部成熟的未成年人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处罚上实质的不平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与刑罚的适用
刑罚轻缓化和非刑罚化已经成为当前的国际趋势,不少国家都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的刑罚制度作出一系列特殊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此之外,刑法典并未对其他刑罚的适用作出具体的特殊规定,而是在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罪犯的刑罚适用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1.无期徒刑的适用
由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便成为未成年人所适用的最重刑罚。有学者认为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方式,将不可避免地减少罪犯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且与当今许多国家倡导的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任何形式的终身监禁刑的规定以及刑罚轻刑化的趋势不相符合。①因此,对未成年人应当慎用无期徒刑。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摘要: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内容要有一个深入地了解,具体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完善我国当前的少年司法制度,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犯罪,从广义上讲,不仅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还包括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现代少年司法起源于普通法。在普通法中,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指法律仅仅禁止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成年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问题,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同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应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年龄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决定因素。只有当自然人达到一定年龄, 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时, 才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普通法都认为7岁以下的儿童是不具备犯罪能力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根据香港的《少年犯条例》,10岁以下儿童不能犯罪。已满10岁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被推定为不能犯罪,但是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未成年人是在明知其行为违法的情况下犯罪的,此推定就被推翻了。已满14岁的人必须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可以被指控及判处任何罪刑。
我国现行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 实施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己经具有了对严重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因此,对刑法所明文列举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年龄阶段的人,已接受了较多的教育,身心发育比较成熟,对何为犯罪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也能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故应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笔者不赞成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打击和预防犯罪。首先,这种观点和刑罚轻缓化、非刑罚化的国际趋势格格不入,刑罚是最严厉的处罚,而预防和控制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预防犯罪,实际上是国家和社会在推卸责任;其次,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预防犯罪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更多的未成年人将被监禁在监狱中,这将无法避免罪犯的交叉传染,不利于其改造;再次,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受未成年人的发育状况、地理气候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目前,我们应当考虑到东西部的经济、教育各方面差异造成儿童生理和心理状况成熟程度的不同,西部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与东部成熟的未成年人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处罚上实质的不平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与刑罚的适用
刑罚轻缓化和非刑罚化已经成为当前的国际趋势,不少国家都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的刑罚制度作出一系列特殊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此之外,刑法典并未对其他刑罚的适用作出具体的特殊规定,而是在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罪犯的刑罚适用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1.无期徒刑的适用
由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便成为未成年人所适用的最重刑罚。有学者认为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方式,将不可避免地减少罪犯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且与当今许多国家倡导的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任何形式的终身监禁刑的规定以及刑罚轻刑化的趋势不相符合。①因此,对未成年人应当慎用无期徒刑。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