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
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时单位集资房房产分割的问题
问: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能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情况大概是这样:目前住房为双方婚后一起出资的男方单位集资房,去年该房折算9万元抵入新集资房房款,女方出了公积金同时借女方亲戚朋友的钱交部分房款。
现在新房刚得到钥匙,男方提出共同装修,但是又有离婚的意向,女方不知道该不该装修,如果此时协商离婚,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
问题补充:如果男方同意女方要其单位集资房,可以使用赠予吗,
律师解答:
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具体明显的福利性质,应该是男方的所得,房子应该是男方的。女方可以商量一下看男方给女方找给多少钱。如果男方不同意就到法院起诉 ...[详细]
●参与一方单位集资建房未付房款离婚如何分割
2006年4月,河池市的韦礼福以自己和妻子黄红菲的名义参加自己单位以市场方式运作的集资建房,由于夫妻没有积蓄,就进行韦礼福单位协助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贷款10万元,购买房产面积是120平方米,初定价格是800元/平方米。2008年5月,集资房建成交付,价格是880元/平方米,总价105600元。
在房子准备装修前,由于韦礼福在外拈花惹草被黄红菲抓奸在床,黄红菲遂坚决要求同韦礼福离婚。对于离婚,韦礼福不得不表示了同意。对于财产分割问题,黄红菲坚持要房产的3/5所有权;韦礼福则认为,黄红菲不是公务员,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扣钱也是从自己的工资账户上扣划,福利也是自己单位给予公务员的福利,黄红菲无权要求分割房子,况且现在房屋的产权因为未付清房款尚未属于个人所有 ...[详细]
【拓展阅读】
●离婚小常识 房产分割注意事项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 ...[详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无房者”如何保财产
婚前:结婚时可做财产公证
如果是决定结婚的两人,蔡红建议,两人应该尽量一起出资做首付,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并且在婚后保存自己还贷的所有单据,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而李春晨表示,准夫妻最好在婚前做一个财产公证,同时留存自己的婚前收入证明,防止婚后产生纠纷。
婚后:在房产证上协商加名
蔡红副教授表示,最好是能够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将房产证的名字更改为双方所有。虽然涉及一定的交易费用,但是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之后给“无房者”一个较好的保障...[详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新条例对“无房”一方不利
记者致电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红,她介绍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旦成真,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的话,房产是属于个人的。按照老的条例,无房产一方是房产的按份共同所有人,但是按照新的条例,这一方只能获得帮助供房的本金及利息,补偿的多少需要依赖法院的判定,对无房一方是比较不利的。”
以段女士的遭遇为例,按照老的条例,把房产升值的部分算进去的话,段女士可获得17.5万元的三倍,即52.5万元,利息也能翻三番;而按新的条例,段女士能确定获得的只有17.5万元加上利息。
“婚姻不但是经济共同体,还是情感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对于婚前付首付房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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