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法的基本内容是怎样的
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共分为七章,55条。其中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这一章规定了制定技术合同法的目的;技术合同的概念;技术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转让、申请以及完成技术成果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使用、费用、报批手续和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等。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具体包括: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形式;技术合同的生效条件;代订技术合同的条件;技术合同的中介机构和费用;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履行;违反技术合同后责任的划分;技术合同的免责条件;无效技术合同的条件和处理;变更和解除技术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变更和解除技术合同的赔偿原则等。
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概念和种类;委托开发合同的概念和当事人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双方的违约责任;合作开发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以及如何承担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等。
第四章,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种类和原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涉及专利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条件;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主要义务及违反技术合同的责任等。
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六章,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与诉讼。其中规定了技术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及诉讼时效等。
第七章,附则。其中规定了技术合同法实施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制订实施条例,以及技术合同法于198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