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缩40年 要求补地价
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开发商承诺去年年底可以补齐地价,但现在仍然没有办好手续。”23日,惠阳淡水楼盘圣提亚纳100多名业主聚集在小区门口,要求开发商惠州建鼎实业有限公司补齐地价。开发商回应称,5月20日前,一定会办好所有手续。有律师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业主:反复被骗太过分了
前日下午3时许,惠阳人民医院对面的圣堤亚纳楼盘门口,100多名业主正与开发商负责人交涉。业主代表之一黄先生说,他们大多数来自深圳。去年年初,他们购买了圣堤亚纳一期的商品房。“房子每平方米3000多到4000多元。有的业主是一次性付款,有的业主是分期付款。”黄先生说。
南都记者从业主宋小姐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土地的使用年限是1991年到2041年。“房子是去年卖给我们的,这样算起来,只有30年的使用年限。”宋小姐说,随后,他们要求开发商补齐地价。去年11月7日,开发商与业主们协商后达成一致,建鼎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建鼎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补齐地价,公司承诺去年12月31日前办好所有的土地使用年限手续,如未按期办理,须按总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然而,开发商至今仍未履行承诺,“他们多次欺骗我们,实在太过分了。”业主刘先生说。
开发商:手续太复杂导致拖延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与愤怒,建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安庭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很早就办理相关的土地手续,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好。“有很多手续要办,比较复杂,所以拖延了,没有如期履行承诺。”郑安庭说,“我们承诺5月1日把补地价的钱交上去,5月20日之前把所有的手续再办好。”
对于开发商的再次承诺,业主代表黄先生说,只要开发商能够在5月20日办好所有手续,他们不会再追究违约一事,也不需要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再次失信,我们会要求开发商支付所有违约金。”黄先生说。
律师说法
开发商涉嫌欺诈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何俊林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年限减少,开发商涉嫌欺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多数买受人都已通过一次性付款或是以按揭方式付完房款,则从有利于交易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开发商应当在承诺的期限内补交地款,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70年。当然,由于开发商在第二次协商之前已就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事宜与买受人达成协议并出具了《承诺书》,因此买受人可以根据《承诺书》之约定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