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路桥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 包 合 同 正 文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在 于 年 月 日签署并于该日起生效。

1)*****公司 以下简称“主包人”;

2)****** 以下简称“分包人”

引 言

主包人和分包人特此同意:下述引言为本合同的前提及实施本分包合同的原因,该引言解释为本分包合同的一部分。

1)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认张家港II标一分部中小桥的铰缝、护栏、桥面铺装 业主发布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认在张家港II标一分部中小桥的铰缝、护栏、桥面铺装 招标文件中由主包人填写的全部投标内容,包括投标书、有单价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标书澄清文件等有关文件。

3)分包人同意在其分包的工程范围内提供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等施工要素实施完成并养护所承建之工程。

4)经签字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并认真阅读、理解本合同文本后签定本合同。

协 议

第一部分 分包合同宗旨

分包人愿意接受 张家港II标一分部中小桥的铰缝、护栏、桥面铺装 招标文件及主承包人与业主所签定的合同和本分包合同文件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按期、优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第二部分 分包人工程范围

分包人要采取各种措施,在合同期内保证完成并养护 张家港II标一分部中小桥的铰缝、护栏、桥面铺装工程。并要严格遵照本分包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包括有关的工程质量检测、临时工程以及为实施完成和养护本分包合同工程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及义务。

第三部分 分包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分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本分包合同协议书应按下列文件执行:

本协议书

主包人与业主的合同协议书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技术规范

设计图纸

本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一旦上述文件发生不一致,那么以文件中首先提及的作为依据。

第四部分 分包合同价格

分包合同价格有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适用于本合同:

4.1主包人向分包人从本分包合同实际实施砼工程总价中提取 %的款额作为主包人的管理费,用以投标、工程管理、财务费用等方面支出。

4.1.1分包合同总价指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经业主批准的由分包人实际实施完成的分包工程结算款。

4.2以单价合同的形式分包,则以重新确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作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分包合同总价暂以重新确定的分包单价和预估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工程结算时则以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经业主批准的分包工程范围内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重新确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单价结算。

4.3分包人以投标方式获得本分包合同,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结算方式和中标价格结算。

清单编号 项 目 单 价 数 量 备 注

410-7-b C40铰缝 459元/m3

410-7-c C50铰缝 585元/m3

415-2-c C40桥面铺装 36元/m2

415-2-d C50桥面铺装 45.9元/m2 nb410-12-b C30护栏 395.7元/m3

802-2-d 镀锌钢管 80元/m

钢筋网片加工 180元/吨

I、II级钢加工 800元/吨

供C30砼 280元/m3

供C40砼 300元/m3

供C50砼 320元/m3

本合同采用的分包合同价格形式为:按4.2款。税费支付按第九部分

第五部分 支付条款

5.1计量

分包人每月按照所完成的工程,标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及业主所接收的工程量向主包人计量并结算工程款,并提供有效票据。

5.2分包合同价格的承认

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认上述第四分部提及的分包合同价格及含义,并以此承包完成所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和养护;此分包合同价格亦将适用于本分包合同等文件中分包人所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各个方面。

5.3价格不变原则

主包人、分包人均承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没有权利对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已生效的分包合同价格。

5.4支付

主包人将按上述第四部分规定及5.1条所规定计量方法支付给分包人,但不包括业主扣除标书合同规定的工程保留金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考评奖罚金额等,合同额每月扣除比例按标书规定办。

工程保留金的偿还按标书的规定办理。

5.5支付时间和办法

当主包人从业主那里收到分包人所承担完成的工程计量款时,主包人应在10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给分包人应得款项,支付日期以银行办理日期为准。

预付款的支付,只有在分包人提交给主包人所规定的银行保函或相应的财产低押担保以后,主包人才可在收到业主预付款后按本条前款的支付办法支付给分包人。

5.6无权因不及时支付而中断或终止合同

对主包人因业主不及时支付无权中断或终止履行的所有合同条款也同样适用于主包人和分包人之间。

第六部分 银行担保

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

6.1分包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主包人提供一份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按分包合同预估工程总价的10%开具,保函格式按标书规定办理。

6.2如果分包人不能开具上述保函,可以分包人拥有的合法财产作抵押,向主包人开具担保书并办理公证。所抵押的不动财产应经主包人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评估,并按财产抵押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3分包人有尚未结算的质保金在主包人待支付的,可以向主包人出具担保书以此作为抵押,此抵押数额不得少于6.1条规定的要求。

第七部分 开工及竣工时间

本分包合同所指定的分包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2002年 2 月17日至 2002年 6 月 30 日,但同时不能晚于业主对主包人所规定的其它时间;养护期为工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期间。

第八部分 处罚

如果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而不能按工程总计划进度表的要求开工和竣工,分包人必须按主包人的要求采取措施:

增加工作时间;

增加施工人员、设备;

项目分包负责人须经请假,主包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分包负责人一个月必须保证出勤25天。擅自离开或出勤不够处罚当月工程量的20%。

如果上述措施仍不能挽回拖延的时间,则主包人有权切割乃至解除分包合同撤换分包人,补充或重新安排其他力量施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附加费用由主包人在分包人的应得款项中扣除。

标书合同文件中规定的业主对承包人的处罚条款同样适用于主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第九部分 税收

分包人不承担并支付所分包工程合同额相应的除标书规定可以免缴或直接由业主缴纳的税费以外的一切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

第十部分 分包合同有效期

分包合同自签署以后,直到实施、完成、养护工程结束,业主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第十一部分 主包人责任

11.1主包人指派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经理部,对项目进行总体管理,主要是计划、进度和质量管理,负责对外结算工程款、索赔和协调对外关系,包括对业主、总监、监理的关系等事宜。

11.2对用于本工程的甲供材料、设备等,由分包人按施工总进度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进场计划,由主包人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二部分 分包人责任

12.1分包人应按本分包合同文件的规定,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对工程进行施工和维护,提供现场管理、施工、维护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机具,并负责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保险。

12.2分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设施、工程设备经劳动部门检测发证并在有效期内、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合同证书上岗、合法用工等承担责任,接受主包人的检查、监督。主包人一旦发现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特种设备或人员无证或持无效证照,除责成分包人限期整改外,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以经济处罚。

12.3分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充分稳定与安全、社会公众安全和方便、现场的守卫、环境保护负责。

12.4分包人应根据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按时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12.5合同中监理工程师对主包人有关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的条款同样适用于主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12.6分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再分包。

12.7分包人有责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对生产质量和安全等各种报表上报应做到准确及时。

12.8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并按照主包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竣工资料和图纸等文件。

第十三部分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发行本合同发生诉讼,应在主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主包人:江苏省交通工程苏州分公司 分包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关键词:路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