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根本不能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交易,而有些情况是暂时没有产权证,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因为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往往是不短,如果发生商品房被抵押或不能按期支付相应费用,那办理产权证可能就会遥遥无期。在此期间,原购房者可以因为个人原因要出让原购买的商品房,有的甚至原本就是为了炒房,在合适的机会更是会出手。这就面临一个问题,这样的房子能合法转让吗

案例:产权证在办理中,购房人利益无保障

2004年5月25日,张先生就购买了位于某市湖心街的一套房子,当初其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4年9月30日,并且双方约定交房后360日内办出产权证。

开发商按约定时间交付了房屋,在2005年3月前后,张先生因个人原因,要离开购房的城市到其它城市发展,于是,张先生欲将该套面积136.77平方米房产及一间6.387平方米的储藏间以总价款33万元出售。陈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遂与张先生签订了转让协议。

在介绍情况房屋情况时,张先生向陈先生说明了房子暂时没有产权证,但是已经付清了全款,并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说按与开发商的约定,房产证应该在2004年9月底之前办下来。到时即可以同陈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子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就可以先交给陈先生。

毕竟房子价格合适,而且又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陈先生想无非是等一段时间,就同意购买张先生的房子。当然,为了有所制约,陈先生提出签订合同后付80%的购房款,然后张先生交房,余下20%房款等产权过户以后再支付,张先生说没问题。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可是,按约定在05年9月开发产应该为张先生办理好产权证的,到期后很长时间,开发商也未能办理产权证给张先生。

这时陈先生才发现进退两难,找张先生交涉,张先生说“这不是我不想办,是开发商不办,也不是我一家,我也急呀,房子你住着,我还有20%的房款没收呢!”

让张先生起诉开发商打官司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退房自己早就付了80%的房款,半年过去了,这钱放在银行的利息损失不说,现在再用这钱买房,房价上涨的因素算下来,这亏就更大了!

可如果这么维持下去房产证办不到自己名下,这房怎么可能住得踏实呢万一将来开发商出了问题办不了房产证,或者张先生反悔,自己怎么办

陈先生为什么会面临这种困境呢就是因为他购买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卖主没有取得产权证,就意味着从法律上

关键词:产权证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