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鉴别商标标识真伪问题的复函 2023-10-20 知识产权 167℃ 0 江苏省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1987年10月14日来函收悉。就函中所提问题,我局认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对其注册商标标识真伪的鉴别,注册人最有发言权。所以,由商标注册人出具的这类鉴定证明,应当有效。 关键词:管理局商标局 上一篇 关于分案申请的一点思考 下一篇 发明专利申请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推荐 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 什么是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 先用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