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关于中止执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文号:国专发法字〔1991〕第227号

发布日期:1991-11-23

执行日期:1991-1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

国专发法字〔1989〕第226号文《关于印发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通知》,由于事先未经国家物价部门会签,现中止执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中的第二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其后事宜,待与国家物价部门协商后决定。

国家专利局